《我不是药神》徐峥饰演的程勇比原型惨?是现实比电影更温暖!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当很多人在羡慕韩国有《辩护人》《熔炉》这样的电影时,国产电影《我不是药神》以强势的姿态点燃整个暑期档。
这部好评刷爆朋友圈,点映票房过亿,微博大V推荐度100%电影,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徐峥饰演的药贩子程勇,正处于人生的瓶颈期:年迈的父亲身患重病,急需一笔钱来做手术;前妻嫌弃他没前途想把儿子带出国;甚至房东都因为他长时间拖欠租金将房子收回。
程勇深陷困境之际,一位慢粒白血病患者找到他,让他帮忙从印度带天价药格列宁的仿制药,急需赚钱的程勇同意了白血病患者吕受益的请求,从印度带回来一批与正版药疗效一样的仿制药——当然,药是走私回来的。
程勇通过吕受益,联系到了当地慢粒白血病患者群的各大群主,开始贩卖仿制药,五百元一瓶买进,五千元一瓶卖出。
尽管价格翻了10倍,但还是远远低于国内正版药(三万七一瓶)的价格,患者们都抢着过来买药,程勇则数钱数到手抽筋。
患者买到了救命的药,程勇赚到改变困境的钱,一直觉得这是“双赢”的程勇,却在一次假药贩子的举报后,害怕了,他把进货途径卖给了假药贩子,改行做起了服装生意。
假药贩子不断提高仿制药的价格,买不起药的吕受益走投无路选择了自杀。这给程勇带来极大的震撼,他又重新开始卖药,并且成本价出售,没有从中赚到一分钱。后来印度制药厂关闭,药价升高,但程勇坚持自己倒贴钱用原来的价格卖给患者。
程勇很快被警方盯上,面对警方的问询,患者们没有一个站出来告发程勇,程勇还在继续卖药……
故事的最后,程勇被警方抓获,并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在去监狱的路上,程勇看到了无数慢粒白血病患者站在路两边为他送行。三年后,程勇提前释放,此时,天价药格列宁也进了医保报销范畴。
电影中多次提到“法与情的关系”问题,说法君觉得这两者并不矛盾,徐峥饰演的程勇最终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已经考虑到“情”的因素,减轻了量刑。
很多人拿徐峥饰演的程勇与现实中的原型陆勇做比较,说电影中判得更重,其实不然,电影和现实终是不同的。2015年2月16日,《今日说法》播出过《救命的“假”药》,里面的主人公就是电影原型。
现实生活中的陆勇是一位慢粒白血病患者,2002年被检测出这种病时,全世界只有一款名为格列卫高价进口药能控制病情。
患病两年后的一天,陆勇在网上偶然看到一篇英文帖子,上面说有韩国患者从印度买到了格列卫的仿制药,相较于一盒23500元的正版药,价格便宜,只要3000元,而且疗效和正版药一样。
陆勇从一家国外代购网站买到了印度仿制药,比起正版药,服用印度仿制药一年能省下20多万的药费,陆勇立即将这个好消息通过网络告诉病友们。
于是大家开始一起网购这种廉价的印度仿制药,一用就是十多年,仿制药价格也从当初的一盒3000元降到了200元,而正版药的价格依旧是一盒23500元。
然而,2013年11月,几名警察突然找上门来,说陆勇跟一起网络贩卖银行卡的案件有关,并将他带走。调查显示,陆勇通过网络购买了3张他人的银行卡,其中一张在3个月时间内,有300万元的资金打入。
陆勇解释,他并没有从事什么不可告人的勾当,银行卡只是为大家买药提供方便。
由于跨境汇款手续十分复杂,有的患者担心不能及时买到药延误病情,就会找陆勇帮忙汇款。而开一个银行账户集中中国患者买药的钱,再由陆勇统一兑换成美元汇到印度,最早是印度方面提出的。
印度方面表示,陆勇是最早联系他们公司买药的中国患者,不仅英文流利还有一颗热于助人的心。
如果说银行卡只是警方查到陆勇的线索,那么陆勇大批量从国外购买仿制药的行为,是否涉嫌从事销售假药就成了事情的关键。调查此案的警方认定患者们购买的印度仿制抗癌药,没有经过中国药监部门的注册和销售许可,在法律上就是假药。
印度仿制药在我国被禁止销售,陆勇和病友们也都心知肚明。可一盒23500元的正版瑞士药,普通人根本吃不起。他们只能选择廉价印度药,毕竟保命要紧。
2014年7月, 陆勇一案,被沅江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得知陆勇被诉,不少病友发起呼吁,要求司法部门对陆勇免于刑事处罚。
2015年1月底,沅江市人民检察院对涉嫌销售假药和妨害信用卡管理的陆勇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法院准许了检察院的撤诉。
遭遇这场官司后,陆勇特意去药监部门咨询,个人是否可以自买自用没有经过中国药监部门注册的国外药品。
与此同时,江苏省也把瑞士产的格列卫抗癌药纳入了医保,符合条件的患者可以报销75%的医药费。
普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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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陆勇被提起公诉,一个是他涉嫌销售假药;还有一个是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第一条跟药有关的,陆勇自己直接在网上从印度买药,还替其他的患者来购药,那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到底应该怎么评价?
A1:首先为了保障人民的用药安全,所有的药品都应该经过注册,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除此之外,个人从境外少量自购药品,国家并不予以禁止。但是,现在通过网络自购药品比较多,这时候就影响到了我们国家的用药安全,因为你自购的药品有可能是假药。
陆勇通过网络买印度生产的仿制药,如果他买了自用,就没有触犯国家刑事法律,但是像陆勇这样帮着别人买,就是违反了法律。因为这种药品的大量进口,冲击了我们药品管理制度,同时也给药品安全带来一定隐患,所以陆勇这个行为不应该提倡。
其次他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但是他的目的不是为了挣钱,是为了帮助其他患者更好的买药。妨碍信用卡管理:如果你买的是假的,一张就构成犯罪;如果你是非法持有他人的信用卡,是否构成犯罪,需要看接下来的行为。陆勇使用了信用卡,在使用过程中没有信用卡诈骗的行为,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来使用这种信用卡,就是评判标准;同时陆勇使用的张数也不到5张,所以陆勇的行为应该违法,但应该没有构成犯罪。
Q2:大家还有一个特别关心的问题,就是“格列卫”这种药,既然印度制造的这种药这么便宜,为什么在咱们国家不允许销售?
A2:首先我们应该明确,知识产权是要受保护的,“格列卫”在我们国家申请了专利,有了专利后它的定价就要考虑到专利的利益,没有专利的药品,在我们国家是不可以销售的。
加强医保的统筹能力,让医保更加扩大,面向各种各样的群体,特别是这种需要长期服用高昂代价药品的群体,只有这样才能在保护好专利权的同时,又保护患者的利益。
谁家还没个病人,
你能保证一辈子不生病吗?
我不想死,我想活着。
——《我不是药神》
小编 | 郑博元
法务 | 郑俊宇
维护 | 宋小军
主编 | 王秀敏
我建议
#侵害过孩子的人不能从事教育相关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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